組織工作 一、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學院黨委的指示精神,制定黨的組織建設規劃,并及時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二、堅持從嚴治黨原則,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與管理,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戰斗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三、指導和檢查各基層黨組織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有關文件精神和“三會一課”(黨員大會、支委會會議、黨小組會、黨課)制度;定期在黨內開展“創先爭優”和民主評議活動,及時總結交流經驗。 四、檢查和督促基層黨組織做好入黨積極分子培訓、教育,做好黨員發展工作;做好黨員組織關系的接轉和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協助黨委辦好黨校,負責學院黨校日常工作。 五、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牽頭抓好人才隊伍建設;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干部和知識分子政策。 六、接待受理黨員及所管干部的申訴以及來信來訪,配合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抓好黨風、黨紀教育。 七、負責黨建經費和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 宣傳教育工作 八、研究、宣傳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高校黨建理論和宣傳工作理論與政策。協助學院黨委組織黨員干部的理論學習和形勢政策報告活動,指導基層黨組織理論學習活動,負責相關理論課題的研究工作,組織教職工開展普法工作。 九、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統籌指導管控學院內各類意識形態陣地。密切跟蹤國內意識形態領域的發展與動向,匯編相關材料供領導參考。定期開展調查研究工作,及時把握師生員工思想動態。定期向上級部門報告學院輿情,及時、準確地收集和分析輿情。 十、負責學院內外新聞宣傳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校園網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各類媒體的管理和運維工作。負責學院畫冊、宣傳片和各類出版物的制作。負責校級新聞發布會的組織籌備工作及學院形象的建設和宣傳工作。 十一、負責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選樹師生先進典型,推進師德師風建設,加強校風學風建設,統籌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課堂教學、進社會實踐、進校園文化工作。 十二、承擔文明校園創建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制定文明校園年度工作計劃和撰寫工作總結,統籌檢查與落實。 十三、負責學院文化建設的規劃、部署和宏觀管理;負責大學文化研究、學院形象設計與塑造工作;對二級單位文化建設進行指導,統籌管理學院各種文化設施。 十四、負責學院宣傳思想工作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指導。 統戰工作 十五、宣傳、貫徹黨的愛國統一戰線理論、路線、方針和政策,根據上級要求和學校黨委、行政的工作部署,制定、實施學院統戰工作計劃和各項規章制度;協助學院黨委指導、協調、督查各單位、各部門的統戰工作。 十六、認真做好民主黨派工作。及時通報情況,反映其意見和建議;支持和幫助民主黨派基層組織搞好自身建設;協調有關部門幫助民主黨派改善工作條件。 十七、加強無黨派人士工作。做好無黨派人士的思想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其參政議政能力,鼓勵其為學院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獻計出力。 十八、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貫徹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強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師生正確認識和對待民族宗教問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師生工作。 十九、做好黨外知識分子工作。重點做好黨外有代表性人物的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認真落實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密切同黨外知識分子的聯系,了解黨外人士的意見、批評和建議,幫助其在各自的專業領域和社會政治生活中發揮作用。 二十、在學院黨委領導下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黨外代表人士培養選拔和安排使用工作。 二十一、加強統戰理論研究調研和宣傳工作。開展相關調研工作,積極探索新時期高校統戰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加強統戰宣傳信息工作,不斷擴大統一戰線的影響。 二十二、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